海棠书屋 > 穿越小说 > 殷商玄鸟传 > 正文 第二十章 倚天屠龙
    “哈哈哈,屠龙刀,好名字!”黑虎最不喜欢龙了,立刻大声称赞。

    “感谢神明赐名。我决定将这柄宝刀供奉在神殿之中,成为我族的圣物。”

    虞王高举宝刀,对众人说道:“从今天开始,我族便拥有了神器。南方那些先祖的叛徒,都将臣服在我族的脚下,我们将恢复先祖虞舜的荣光!”

    “屠龙刀!屠龙刀!”底下众人都跟着喊起了口号。

    胥余翻了翻白眼,怎么无论古今中外,人类都喜欢喊口号呢?

    虞王又道:“神明,小王还有个不情之请。”

    “但说无妨。”

    “神明赐给虞姬的这柄倚天剑,我想……这柄剑能不能作为神女的传承之物呢。我是说,等新的神女诞生的时候,让虞姬把宝剑赐予她,代代传承下去。”

    胥余心想,你丫挺会玩啊。点点头道:“可以。顺便我再赐你四句诗吧。天下至尊,宝刀屠龙。倚天不出,谁与争锋。如果你的后代出现不孝子孙,那么那一代的神女就可以用倚天剑来纠正他”

    虞王一愣,这规定是彰显了神权,给王权套上了一个枷锁啊。不过三百年来,神女都诞生在王室之中,有了神权的约束,对后世子孙倒也是个好事。便大声道:“天下至尊,宝刀屠龙。倚天不出,谁与争锋。这诗,将成为我族的家训,刻于神殿之上,永远流传下去。”

    胥余暗想,金老爷子啊,您不用谢我,作为您的脑残粉,这是我应该做的。

    虞王留下一对人马继续打造铁器,便奉着胥余等人,坐船回到了王宫。

    胥余本想再教他们制造车轮,作为一个成熟的文明,没有车轮算怎么回事呢?

    转念一想就放弃了,首先在这片雨林之中,水路四通八达,船比车要好使多了。

    然后,这里没有大型的牲畜,没有牛没有马,最大的驯化动物就是草泥马了。

    草泥马并不是马,那玩意儿骑人都够呛,别说拉车了。

    打消这个主意后,胥余把阿狸留在了王城,让黑虎带自己去了一趟南美。

    他要去寻找一种此行最主要的东西,土豆!

    胥余对土豆有着深沉的爱,小时候家里穷,家里吃菜主要就是一麻袋土豆。

    这东西无论煎炸蒸煮,怎么做怎么好吃。

    而且,他已经在玛雅找到了番茄。有了番茄,没有土豆,那叫什么事?

    黑虎只用几个小时就到了后世的秘鲁地区,那里就是土豆的原产地。

    胥余花了两天时间,终于找到了野生的土豆,他挖了两麻袋,带回了玛雅。

    其中一袋给了虞王,吩咐他种在地里,并告诉他,这东西和狼桃(印第安人管番茄叫狼桃)一起吃,味道棒棒滴。

    之后,就带着一大堆种子,还有两个漂亮妹纸,登上黑虎号航班,回平安邑去了。

    至于虞王能不能凭着铁器大杀四方,就不是他要考虑的事情了。

    路上,胥余赞道:“虎兄,没想到你这么厉害,竟能和那羽蛇神激战一昼夜。据我所知,羽蛇神应该是玛雅最有名的神了吧。”

    黑虎不以为意地道:“这条臭蛇只是爱出风头而已,据我所知,有个叫博隆的就比他强得多。他还动不动就现出真身,叫世人来崇拜他,为他修建神庙。可是呢,我这个还未修成人形的小仙,也不觑他。”

    胥余一愣,说道:“又菜又爱玩?”

    “对对对,哈哈哈,你真会说话。”黑虎大笑起来。

    也许是受伤的缘故,黑虎这次的飞行比上次用时久一些。

    回到平安邑后,黑虎对胥余说道:“大王,我要离开一段时间。”

    胥余点点头,在他背上rua了几下:“好好养伤吧。”

    黑虎顿时感到一阵舒爽。

    黑虎走后,胥余带着阿狸和虞姬回家,给虞姬安排了一个房间,便开始摆弄那一堆农作物。

    他和想象的有些不一样,这些作物和后世的区别有些大。

    比如原始的土豆太小了,比拇指盖大不了多少。而番茄就更小了,只有豌豆那么大。

    “看来,我前世吃到的那些,是人类在漫长的岁月里不断对它们进行杂交筛选出来的。”

    尽管如此,胥余还是用了几十个番茄,做了个番茄炒蛋。

    不得不说,这番茄虽小,味道还是杠杠滴。

    虞姬则是一脸震惊,在玛雅,故老相传狼桃的恶魔的果实,从来没有人有胆子去吃上一口。没想到,它居然如此美味。

    胥余在房子旁边整理出了一块地,把带回来的玉米,南瓜,豌豆种子都种了下去。

    红薯和土豆都直接埋地***茄是整株带过来的,直接在栽下去即可。

    三千年前正是地球的温暖期,中原一带有大象出没。后世河南的简称“豫”,就是一个人牵着一头大象。

    此时东北的四季分明,平安邑的冬天,气温也只有零下七八度左右,这些植物虽然还未经过培育,勉强也能生长。

    不过胥余也有些郁闷,这些东西虽然带回来了,但他们也并不想想象中那么高产啊。如果要培育成现代种的话,他脑海中虽然有资料,但一代一代的筛选,等搞出来,都猴年马月了。

    不过事已至此,倒也不必多想了。

    他把这些事暂时抛在了脑后,带着阿狸和虞姬两个妹纸,骑着马,带着大毛二毛,打猎去了。

    不过他不是真的要曲去打猎,而是去寻找一种神兽,白山黑水间的精灵,万鹰之王——海东青。

    胥余得到虞姬之后,就开始思考如何使用她的神力。

    思来想去,就四个字:信使,情报。

    他可以让虞姬训练动物作为信使,来传递情报。

    现在摊子越铺越大,延边那边开着铁矿,和朝歌也有了联系,和玛雅那边也要有些沟通。虞姬的能力,正好可以解决这个问题。

    而如果要训练飞鸟来传递消息,还有比海东青更合适的么?

    古人用飞鸽传书,但飞鸽和海东青比起来,就是个屁啊。

    海东青飞行速度比鸽子快多了,也飞得更高,飞得更远。连绵的雪山都能轻松越过。而且它具有灵性,不是鸽子那种懵懂之物能比的。

    也正是因为海东青具有灵性,极难捕捉。后世的契丹人为了得到海东青,拼命逼迫女真人进贡。女真人捉不到海东青,干脆铤而走险,奋起反抗,没想到一举把契丹人的辽国给灭了,建立了金国。

    不过胥余捉海东青就简单得很了,只要发现天上有海东青出现,让虞姬唱首歌就完事了。

    虞姬的歌声一响起,海东青立时便乖乖落在她的肩头,一人一鹰叽里咕噜说上一气,那鹰就成了她的宠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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