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棠书屋 > 穿越小说 > 殷商玄鸟传 > 正文 第二十二章 激情尬舞
    那丹珠高兴地带着胥余等人往自己的部落而去,他对胥余非常的尊敬,不仅仅因为胥余自称是新的商王。

    而是对胥余这波人的实力非常佩服,他的部落以擅射闻名,他对自己的射术也十分自傲,但在两百步外射中敌人眉心,这是绝无可能之事。

    而且这几个人还带着海东青,带着两头熊。这都是丛林中最厉害的猛禽凶兽,但是它们似乎比自己的哈士奇还要乖巧,还要温驯。

    说到哈士奇,他不由叹了口气,要不是它们忽然发癫乱跑,自己也不会遇见岛人。

    胥余注意到那丹珠虽然没有马鞍马镫,但是他骑在高大的驼鹿身上,两只手握着它的犄角,倒也十分稳当。

    胥余发现驼鹿还真是个好东西。体型大,耐力强,跑得快,跳得高,各方面都优于马,只是限于环境因素,别的地方没办法驯养。

    不过现在自己在东北发展,如果能大规模驯化驼鹿的话,说不定能有大用。

    东南亚南亚那一带有大象兵,中东有骆驼兵,就是没听说过哪里有驼鹿兵。

    我要是弄出一对驼鹿兵出来……那一定很拉轰吧。

    胥余的目光又落在那两条二哈身上,这种在后世以蠢萌闻名的狗,其实是正儿八经的雪橇犬,用来工作的。

    在这片土地上,它们的作用也应该被发挥出来才行啊。

    来到东北两年,胥余突然发现,自己一直躲在平安邑那一亩三分地里,忽略了太多的东西。

    看来,是得重新规划一下了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作为尊贵的客人,胥余的到来赢得了整个部落的隆重欢迎。

    当天晚上,部落中央的空地上燃起了一堆堆熊熊篝火,巨大的松木烧得噼啪有声,火星飞溅。

    肥美的狍子被架在火堆上,烤得滋滋冒油,用以招待远方来的贵客。

    部落的族长乌云珠,亲自切下一块最肥美的鹿肉,放在胥余面前的陶碗里。

    胥余微笑着切下一小片,沾了点盐,放进嘴里慢慢咀嚼。

    阿狸见状,迫不及待地切下一块鹿肉吃了一口,刚一入嘴,立马便吐了出来,“呸呸呸……好腥啊。”

    胥余笑道:“这可是最正宗的烧烤,你就是被惯坏了。”

    阿狸垮着脸道:“我吃不惯嘛。”

    “调料包带了吗?”

    “带了。”阿狸飞快地拿出调料包,交到胥余手上。

    胥余对虞姬说道:“告诉他们,我要让他们知道,什么是真正的食物。”

    虞姬点点头,把话传给了那丹珠,让他代为宣布。

    众人听了,十分不解。真正的食物?难道我们现在吃的烤肉不是食物吗?

    胥余走到一头烤鹿面前,摆出明星大厨谢霆锋的装逼姿势,将各种调料往鹿身上尽情挥洒。

    一顿骚操作下来,各种调料在火焰的烘烤下,散发出浓烈的香味,钻进众人的鼻子里,一个个都不禁有些陶醉。

    尽管他们从未品尝过这种味道,但出于人类对美食的本能追求,他们已经开始流口水了。

    胥余装完逼,当者众人的面,自己吃了一口,然后切下一块鹿肉,放在乌云珠的陶碗里,乌云珠迫不及待地吃了一口,鹿肉和舌头接触到的一刹那,他只感到各种奇特的滋味在他的舌尖上爆开,他忍不住脑袋轻轻后仰,眼角的泪水,流了出来。

    “太好吃了……”

    众人都涌过来,争相品尝这让族长吃得流泪的无上美味,胥余趁机退到了一边。

    他把一块腿肉放在了阿狸面前,阿狸眼睛里冒出了无数小星星,瞬间化身迷妹,赞道:“欧巴,太厉害了。”

    胥余甩了甩头发,呵呵一笑,深藏功与名。

    不厉害才怪,这道烤肉,我用了精盐,孜然,辣椒,海肠粉多种调料。

    尤其是海肠粉,撒上一点,鲜掉眉毛。

    在味精还没有被发明之前,鲁菜独步天下。就是因为鲁菜厨子会用海肠粉增鲜,其他菜系均不能及。

    这道烧烤,麻、辣、鲜、香、焦、脆、嫩各种滋味汇聚一身,怕不是要把你们这些原始人的舌头吃掉。

    肃慎人三下五除二,就把一头烤鹿吃了精光,眼巴巴地看着胥余。

    胥余心想,好,今天就让你们吃个够。

    胥余带着调料包再次上阵,在几头烤鹿之间旋转跳跃,各种装逼,尽情挥洒。

    肃慎族人吃得根本停不下来,直到准备的鹿都吃了个精光,骨头都吮了几遍,肚皮撑得溜圆,这才散去。

    到了第二天,族长乌云珠便来打听那种可以让烤肉变好吃的东西到底是什么。

    胥余当即表示,这些东西他有很多,可以和他们交换。

    乌云珠连忙问需要用什么来交换,石弩行不行。

    胥余微微一笑,让虞姬表演了一下箭术。

    虞姬弯弓搭箭,在一百步外稳稳的穿透了一棵小树的树身。

    乌云珠看傻了眼,自己引以为傲的石弩,和这个少女使用的箭比起来,就是个屁。

    但是胥余接下来的话,简直让他两眼发光。胥余表示,这种可以射到三百步远的弓箭,也可以拿来和他们交换。

    乌云珠毫不犹豫地问胥余要什么。

    他明白,如果有了这种弓箭,他们将变成所有部落里最强的一支。

    胥余说了三样东西,海东青,驼鹿,哈士奇。

    乌云珠楞了一下,但马上就答应了下来。

    这三样东西说难不难,都是他们有的。说不难的话,却又极难。

    这三样东西都是部落里极其珍贵的财产,族人们外出打猎离不开他们。

    而且驼鹿和哈士奇还能够驯养繁育,海东青则只能去捕捉野生的。

    这神鹰身具灵性,极难捕捉。

    但为了得到胥余的弓箭,以及……那神奇的调料,这些代价都是值得的。

    而且,他心头想到了一个邪恶的计划,一旦得到胥余的弓箭,他们就不必自己去培育驼鹿和哈士奇,自己去抓捕海东青。

    他们可以抢,抢其他部落的。有这样的弓箭在手,谁又能是他们的对手呢?

    所以他必须答应,这个交换值,太值了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胥余又在部落里呆了一天,约定了一些交换的细节,便踌躇满志地回平安邑去了。

    临走前,乌云珠送了阿狸和虞姬一人一只哈士奇幼崽。

    两个女孩抱着可爱的小狗,心都萌化了。

    “欧巴,给它们取个名字吧。”

    怎么又让老子取名?胥余想了想,“这个叫哼哼,这个叫哈哈。”

    忽然想到了什么,连忙嘱咐虞姬,让她和大毛二毛沟通一下,哼哼哈哈不是食物,不能吃,不能吃,不能吃。重要的事情说三遍。

    乌云珠派了几个人护送胥余回去,也顺便认一下路,下次好交易,那丹珠便在其中。胥余打算让那丹珠常驻平安邑,以后有事大家好沟通。

    让胥余没有想到的是,很多年以后,在东北烤大型动物的时候,厨子都要先来一段尬舞,还要煞有介事地向众人介绍,这个习俗来自于商王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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