血,想要的也只是有尊严地活着而已。

    任何一个人,想要让自己有底气,就是要具备自己养活自己的能力。

    写话本是她想到的最合适的事情,因为身份很多事情她注定做不了,并且对于写话本她也有点兴趣。

    那就一定要成功,不说成为大家什么的,起码要能挣钱啊!

    都已经决定要写话本了,高小诺就希望自己能写好,虽然说潘叔已经尽力遮掩,但是她还是看出来了。

    潘叔这个人,是个不折不扣的话本迷!

    虽然说无论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,高小诺都没有太多的看话本经验,但是有一件事她很清楚。

    经常看话本的人,通常都有一种直觉,能够判断出哪个好哪个不好,有些爱思考的甚至能看出来一个话本好在哪里,差在哪里。

    高小诺不确定潘叔是不是这样的读者,但是潘叔的身份本来就不单纯,他是一个书店老板,同时也收话本。

    也就是对话本进行投资。

    想要投资的话,没有足够的眼光可不行,这就说明了潘叔对此肯定是有研究的。

    暂时先不想他的本事有多大,即便是他只能指出她的一点真正的问题,那她这一趟来的就不亏。

    被一个年轻女性这么盯着,潘叔有点不自在地敛了眉,肩膀松了下去。

    “看来你是已经打定主意了,那我就说说我的看法吧!先说明,我的看法不一定正确。”

    “其实可以看出来你应该没有相关的经验,只是从遣词造句就能看出来,虽然说话本比起来其他文章,遣词造句要通俗一些,但是肯定不能通俗到这个程度。”

    “这样的白话,会显得文章肤浅。”

    潘叔侃侃而谈,这个看起来本来有点颓废的男人仿佛是一下子有了精神一样。

    “如果只是这样的话那还没有什么,本来就是话本,供人消遣的,肤浅才正常。最重要的就是题材的选择。”

    “我猜你也分析了现在话本的各种类型,但是不知道为什么,你却写了这么一个没人写过的种类。”

    潘叔紧紧盯着高小诺的眼睛,仿佛是想要从她的眼睛中看到些什么。

    高小诺写的故事很简单,就是一个高门女子嫁给未婚夫,然后安稳一生的故事,没有太大的波折,不能让人心潮起伏。

    话本想要写的好,在他看来要具备两个特性,要么是能让人随着话本里故事的进展而喜而悲,让人感同身受,或者是能操纵读者的快感,通过这样的感觉让读者不停地往下看。

    不过能达到后者的人,要么是天赋异禀,要么是经验充足。

    高小诺的这个小文章并不属于其中任何一个。

    故事很平淡,一个大小姐嫁给了一个贵公子,恩恩爱爱地过完了一声。

    文笔用不着说,高小诺并没有那么好的天赋,也没有充足的经验。

    当然,对于这个行业的新人来讲,高小诺做的还算不错,起码写出了一个完整的故事链,也能够激起人读下去的欲望。

    这种欲望虽然并不强烈,但是还是存在着的,特别是对于像他这种看了很多很多话本,基本上的套路都明白,看了开头就能想到经过结果的老油条。

    所以潘老五把这本书看完了。

    任何一个身经百战的读者都有一颗挑剔的心,可能这本书很合自己心意,所有都很喜欢,却可能会因为一个小小的问题看不下去。

    高小诺的这本书,潘老五看完了,觉得这是一个好故事,虽然略微青涩,但是好好修改一下的话肯定很棒。

    高小诺认真听了潘叔的理由,听到这里忍不住打断他:“那为什么还是没有通过呢?”

    潘叔笑着摇了摇头:“因为受众啊!”

    “你这个题材,其实是很棒的,对于我这种读者很有吸引力,但是…能像我这样看那么多话本的人,能有多少呢?”

    “虽然说话本比起来其他书要便宜,但是能天天看话本的人太少了,所以说受众很窄很窄。”

    高小诺有点失落地低下了头,确实,是她想的不够多。

    她自己连续研究了很多话本,所以才会写出来这么一个平淡的故事,觉得大家也会喜欢。

    但是实际上能天天看话本的人,除了真的有钱的,就是书店老板,还有像她这样的。

    张甫远不知道什么时候捧着一本书走到了高小诺身边,并且狗胆包天地摸了摸高小诺的发髻。

    张甫远温柔地安慰高小诺。“没事的,很厉害了,看潘叔的态度就知道了。”

    “哈哈哈是啊!很厉害了。”潘叔笑着应和:“我个人是很喜欢你这个故事的,怎样?有没有兴趣让我收藏一本?”

    “收藏?”

    “对啊,收藏,虽然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