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棠书屋 > 科幻小说 > 踏乡记之叹流水兮 > 第145章 醉别千卮不浣愁
    古人是男子二十“弱冠”而娶,女子十五“及笄”而嫁。像王冕这样四十岁不结婚的男人,就算是现在,也算是奇葩。

    当初,弱冠之年的王冕,也想着结婚生子呢。可正当父母忙活着给他娶亲时,取缔了44年之久的科举制度又恢复了。

    元朝第四任皇帝爱育黎拔力八达,虽说是蒙古人,但所下的诏书可一点也不蒙古。他的诏书,对哪些人能够参加高考,具体考什么内容,甚至连监考人员的组成都一一作了明确的规定。

    别看他的招生简章简短,却点出了一个国家培养人才的关键所在。

    诏书上说:年及二十五以上,乡党称其孝悌,朋友服其信义,经明行修之士方可参加考试。

    用现在的话说,就是你想考取清华北大,必须是德才兼备之人,可不能光看分数。不然,就算你中得“三甲”又能如何?还不是跑去敌国,与敌人一起来对付自己的国家?前朝的秦桧,就是个例证。

    【一】《论语.为政》儒教

    子曰:吾十有五而志于学,

    三十而立,四十而不惑,

    五十而知天命,六十而耳顺,

    七十而从心所欲,不逾矩。

    恢复科举那年,王冕正好符合条件。他参加了江浙行省的乡试,中举后,就带着自己的书童奔赴京城而来。

    王冕生于那个文化荒芜的年代,加上是自学的底子,又没有名师的指点。因此,第一届高考,他就落榜了。

    他是绍兴人,来一趟京城可是不易,又是贫困之家,哪有那么多的钱财供他来回折腾?于是他就在京城住了下来。可这一住就是12年之久,把自己从青春年少熬到了不惑之年。

    王冕端起了酒杯,苦笑道:“有道是,三十而立,立家立业,可我住的,还像个家么?有道是,四十而不惑,可我怎么感觉,越活越不想活了呢?”

    于湉发现,从王冕的眼睛里渗出了点点泪花,便安慰说:“你看你这人,以前没有科举,你们男人不是照样活得潇洒?怎么这恢复了科举,你们倒不能活了。”

    王冕看到坛子里的酒已经喝光,又打发书童去打酒。

    “哎~哎~别喝了。眼看要天亮了,今天不是还要去我家烧炕么,有你的酒喝……”

    “我不去!”

    “怎么又不去了?”

    “我去你家,算什么,朋友?还是…?这不是坏了夫人的名声了么!”

    “姐姐我不怕这些。”

    “您不怕,我怕!”

    “你个大男人,怕什么?”

    “还怕什么!”王冕抬起头来说,“本来我就找不上媳妇,若再与你……”

    于湉“噗嗤”一声,笑了起来:“要不然,我嫁给你?”

    王冕说:“不不不,你嫁我,你家大哥还不打死于我?我现在还不想死,家里还有老父老母,可不想让白发人送我这黑发人啊!”

    “我家那位,早过世了。”

    “过世了,过世了……姐姐,今年芳龄?”

    “比你小六岁。”

    “你,你二十一啊?”

    “你怎么算出个二十一来……”

    “你,你算算吧,我属狗的,今年不是二十七么!”

    “你干嘛不是,十七多好?”

    “十七,它不就,不是属狗的嘛!”

    “还,还,你看你这张老脸,难道是‘做旧的’?”

    “怎么还做旧,在姐姐眼里,难道我是老古董?”

    “不是么?”于湉都被他气笑了,“你看你脸上的‘包浆’,不是,脸上的沧桑,你这皱纹……少说也有三十九了……”

    【二】《大醉歌-下阙》王冕.诗

    君不见北邙山,

    石羊石虎排无楼,

    旧时多有帝王坟。

    今日累累蛰狐兔,

    残碑断碣为行路。

    又不见秦汉都,

    百二山河能险固。

    旧时宫阙亘云宵,

    今日原田但禾黍。

    古恨新愁迷草树,

    不如且买蒲萄醅。

    携壶挈榼闲往来,

    日日大醉春风台。

    何用感慨生悲哀?

    这时,偷偷出去打酒的小书童回来了。

    他一进门听了这么一耳朵,便替自家主人辩解:“不对,夫人。”

    “什么,不对呀?”于湉看着他打回的酒说,“我看你偷偷出去打酒,就是不对!”

    小书童打开酒壶,先给于湉倒了一碗。

    于湉说:“你就这么惯着他吧,待会儿去我家吃好吃的,不带你去。”

    “不是,夫人,您刚才把我家少爷的年龄说错了。”

    “怎么错了?你家少爷真的不到三十?”于湉又转头问王冕,“你刚刚不是还念叨‘四十不惑’么?”

    小书生说:“对,过了这春节,少爷正好四十。”

    于湉掩嘴偷笑,“你确定么?”

    “确定!”小书生道,“来大都之前,老夫人一个劲地嘱咐我,少爷是腊月二十五的生日,每到生日的早晨,千万记着给少爷下一碗长寿面。”他又指着桌子上盛梅花瓣的大白瓷碗说,“噢,对了,我就是用这只大碗下的面。”

    “嫌我年纪大,不想娶我就明说么,装什么嫩!”于湉白了王冕一眼,“若你真想取我,我还不嫁呢!就你这臭脾气,做个朋友还行,若真做了夫妻,还不得天天打……”

    王冕赶紧端起了酒杯,赔礼道:“姐姐莫怪,给姐姐赔礼了。”

    于湉接过了酒杯,抿了一口,含在嘴里细细地品,“你年纪虽然大些,但公子你身高七尺有余,仪表壮美,尤其那胡须飘逸,宛若天神一般……哎,你不是说父母健在么?”

    “是啊!”王冕应了一句。

    “那你还留胡须?”于湉道,“俗话说,‘母在不庆生,父在不留须’【1】,你过生日,没有胡吃海喝……当然,你也没有这个条件。可你父亲在,留有胡须可就说不过去了。”

    王冕解释说:“我不是也没条件嘛!”

    “剃个胡子要什么条件?”

    “剃胡子,不花钱呀!”

    “你留这么长的胡子……啁啁,不会有小姑娘喜欢的……”

    “不是说,现在的小姑娘就喜欢我这种大叔型的嘛!”

    “你这是大叔吗?你这是大爷!”于湉道,“有时间赶快去剃了。”

    王冕捋着一尺多长的胡须说:“干嘛要剃了!”

    “我好给你说亲呀!”于湉道,“你听我讲呀,我家有五个侄女,哎呀,个个长得美若天仙。你看看我,就知道她们长的如何了。有道是,侄女随姑姑,哎呀,我那些小侄女随得,尤其那老大,无论从模样还是从性格……表面看起来文雅,内心狂野着呢!只可惜,她结婚了;老二更好,名字叫蕙兰,你光听这名字,质朴文静、淡雅高洁,你再看她的气质,哎呀,是很符合我们东方人的审美标准,她的名字,还是我给起的呢,取自李白的诗——幽兰香风远,蕙草流芳根。只可惜……”

    王冕道:“也结婚了。”

    “她,她,她倒没结婚。”

    “订婚了?”

    “也没订。”

    “那可惜什么?”

    “她不是和你一样,是属狗的么!”

    “我们属狗的,怎么了?”

    “你没听别人说,‘狗咬狗,一嘴毛’。”

    “我哪有毛可咬?”

    “怎没有?你看你,留着这么漂亮的胡须,俨然美髯公,万一,你俩哪一天打了起来,我家蕙兰再给你把胡须揪没了,你还不得来找我这媒人?”

    “不是说,随你,温文尔雅么?”

    “随我,随我也有‘兔子急了还咬人’的时候……”

    “您是不因为我不娶你,就有意拿出这么多侄女来戏弄我?”

    “看,小心眼了不是!”于湉笑道,“我不是下边还有仨侄女么!老三,她,她,先说老四吧!老四是在五个姊妹中最漂亮的一个,但是……”

    “也是属狗的,又咬了我一嘴毛。”

    于湉笑道:“哪有那么多狗咬你。这老四是属牛的,老人说,‘牛配狗,别别扭扭到白头’。就是说,你和属牛的结了婚,会经常吵架。”

    “反正就是我这属狗的不好婚配呗!”

    “还真是的,要不然你为何至今没遇上姻缘?不过你们属狗的都是结婚晚,像我家二姑娘,今年都十七,连个提亲的都没有。”于湉安慰道,“不过你就放心吧,碰上这么多侄女的我,好歹我给你搬弄上一个……”

    “那就老五呗!”

    “诶~,老五太小,不适合你。”

    “那你还有人么?不就剩下你…最合适了嘛!”

    于湉抿嘴一笑。

    在边上一直听他俩说话的小书童这时插话了,“我看吧,人家赵夫人配公子绰绰有余!”

    王冕端起一碗已经凉透了茶水泼了过去,“一边去!”

    于湉忍不住地笑,“你,你发什么火呢,我家不是还有三侄女么!老三属鼠,与你正合……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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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注释

    【1】母在不庆生,父在不留须

    中国封建社会,以孝治天下。孝道中有一条“身体发肤,受之父母,毁之不孝”。刮胡子是“不孝”之一,那么中国男子留胡子,就不仅仅是为了“美观大方”了,更不是用“须眉”来和“巾帼”的相对区分,主要是为了贯彻“孝道”。于是就有屈子拈数茎须叹“路漫漫其修远”;太白飘几绺髯歌“蜀道难难于上青天”;张飞奋一脸钢须喝断当阳桥;关羽托三股美髯夜观《春秋》。

    乐府诗中有个美女秦罗敷。有一次,她被一个老大不小的地方官员性骚扰,为了脱身,美女便编造了一个“罗敷有夫”的谎言来骗这只想吃天鹅肉的赖蛤蟆。她说:我早已嫁人,我老公有钱有势,而且相貌英俊---他脸长得比你白,而且长着好看的胡子。罗敷的一席话使这位登徒子感觉自己无论在物质上还是在精神上,都不如他的相公,于是就知难而退了。

    看来,留胡子不但是美男子的标志;若没有胡子,就会被别人看不起。

    (1)母在不庆生,父在不留须

    有道是,百里不同风,千里不同俗。有些地方,却有“母在不庆生,父在不留须”的说法。

    本来,庆祝生日是喜庆的事情,人们过生日一是为了纪念年岁的增长;二是为了纪念父母的养育之恩;三是为了延续中华民族的敬老美德,让自己时时刻刻记住父母生育自己的恩情,想起父母对自己的养育之恩。

    之所以说“母在不庆生”,是有人认为,孩子的出生日就是母亲的苦难日。所以,做晚辈的不应在父母健在的时候大肆庆贺自己的生日,这样做了就是不尊敬老人,随即便有了“高堂在,不做寿”的说法,即使是上了年岁的老人,只要父母健在就不会庆祝生日。

    父在不留须的说法,应该是人们根据古人的守孝传统来的。

    古时候,父母故去,子女要“守孝三年”,如果做不到,就是违背了孝道。所以,在古代即使是做了高官,如果遇到父母故去,也要立即归乡守孝,满三年后才可重回官场任职。在守孝期间,要拒绝一切娱乐活动,要简居素食,蓄发留须来纪念哀思。正因为有这样的传统,所以人们认为父母在的时候留须是对父亲的不尊重,会有咒长辈去世的忌讳。

    (2)古人留胡子的讲究

    中国古人有蓄须的习惯,讲究须眉堂堂。

    男人推崇胡须,不厌其烦地做了细致分类:上唇的胡须叫作“髭”;下唇的胡须叫作“粜”;颊旁的胡须叫作“髯”;而下巴的叫“襞”。这种体贴罗嗦的分法,充分显出男人对胡子的衷心爱戴。

    古代男子,到了一定年龄,都是要留胡子的。不留胡子的,要么是“天阉”,生理上有问题,要么干脆就是太监,没法“行人道”,颏下容不了一部胡须。所以东汉末年,袁绍派兵入宫,尽杀无须之人,因为宦官无须,无须者便是宦官,然而亦颇有误杀——许多男人胡须不盛,仓促之间,竟被当作阉人斩杀了。

    第一、男性象征

    古乐府《陌上桑》说:“行者见罗敷,下担捋髭须”可见当时每一个担着担子走路的男子都是有胡子的。

    1961年的《红旗》杂志上发表《逻辑和语言》中谈到了汉族男子在古代是留胡子的,并不是因为喜欢胡子才留胡子,而是身为男子必须留胡子的观点。

    第二、家庭背景

    古人家中若是双亲故去,就必须要蓄须已尽哀思。父亲去世就要将上唇的胡须留长,母亲去世则是将下巴的胡须留长。如果双亲全部辞世了,则上下一起留。从此开始只能进行日常的简单修剪,不可以全部剃光。

    民国时期鲁孙先生的形象便是上唇留胡子,下巴光洁,这边是父亲已故,母亲健在的表现。而在外寇侵华的黑暗年代,很多的爱国主义人士,都自发的上下一起蓄须。在形象上以此明志,代表国之沦陷天父地母君亲皆亡。

    第三、颜值当担

    秦汉时,“多须髯”是美男子的标志。据《续汉书》记载,东汉灵帝时钜鹿郡太守司马直“洁白,美须髯,容貌俨然,乡闾奉之如神”。古代有一把漂亮的胡子,才能成为当时有名的美男子。

    《汉书.霍光传》记载:霍光“长财七尺三寸,白皙,疏眉目,美须髯”。三国时期的名人更都是“大胡子”,其中最经典的胡子长在蜀国名将关羽的脸上,有“数尺长”。

    《三国志.魏书.崔琰列传》记载,曹操手下的谋士崔琰胡子极为漂亮:“声姿高畅,眉目疏朗,须长四尺”。南朝刘义庆《世说新语.容止》记载,当年匈奴来使,曹操“自以形陋,不足雄远国”,安排崔琰替代他接见,他则“捉刀立床头”,结果匈奴使臣说:“床头捉刀人,此乃英雄也。”

    到底什么样的胡子才算漂亮?

    至少长度要过关。明谢肇淛《五杂俎.人部一》中列出了几位古代名人胡子的长度——晋太傅王育、十六国前赵政权开国皇帝刘渊“皆三尺”;崔琰“须长四尺”;刘渊之子、前赵昭文帝刘曜“长至五尺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