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棠书屋 > 修真小说 > 男频文中的恶毒女配 > 分卷阅读20
    血齿痕又见她一副理直气壮,这才放心,看来没摔傻,只是记忆错乱而已,李玄贞笑的有些无奈:「全都赖我。」

    他用水浸溼白布,为她右脚处理伤口,凤别云疼的抓住被子,另一隻脚踹了他的胸膛抱怨道:「小力点,疼死人了」

    李玄贞另手抓住他作乱的小脚,手感柔滑甚好,还带了些婴儿肥脚指头圆润珍珠,脚底带着血色微红,他不着痕迹轻捏了下:「小姐先忍会。」另手指腹撩过她血肉模煳的右脚底:「万一没治好会留疤,以后这脚底会像橘皮疙瘩一般。」

    她发出一声轻哼,算是妥协:「夫君要是没治好我,让我脚下留橘皮疙瘩,以后把你的脚也变成橘皮疙瘩。」

    不知怎么的,李玄贞笑出声:「那成,到时候我们做一对橘皮疙瘩夫妻。」

    凤别云第一次与李玄贞说这么多话,看着归零的好感度非常感叹,不愧是男频文中的男主角,肚量之大让她甚感钦佩,不落井下石的人品让她双膝跪地。

    【好感】【李玄贞】:0

    【黑框】:失忆养伤期间请保持最低的人设底线,叁月后不可继续装作失忆。

    凤别云思考着,也许李玄贞好感归零是基于她目前「失忆」,一旦她恢復成「凤别云」说不定好感又会变成负数。

    不确定因素太多,唯一可以肯定的是,这叁个月是她翻身期,所以要好好把握机会刷好感,什么甜言蜜语、海誓山盟一股脑儿给他砸下去,不信这少年油盐不进。

    想着好感大业时,不知不觉间睡去。

    李玄贞为她盖上被子后,坐在床边看了她许久,世人相传锦官有名唤作「凤呈祥」的大奸商,其人蟑头鼠目无恶不作,专门搜刮民脂民膏赚取暴利,向佞官谄媚进献珍宝换取更多的利益,生活奢糜,喜爱将美人脱光于家中宴席上跳舞,以人皮做鼓、人筋做弦吟唱淫辞艳曲。

    其女「凤别云」颇有其父风采,喜爱折磨下人,天天研发出比皇宫更残酷的刑罚,监禁一面容姣好颇有才学的青年为禁瘸玩弄,生性淫乱喜欢饲养面首、玩弄女人,小小年纪便睡了百馀人,男女不忌,平日喜爱牵一条喜食人肉的大狗上街,故锦官城人人出门皆以纱复面,深怕被凤别云看上捉回家。

    世人称锦官凤氏二人为「奸父淫女」。

    然,这些皆是市坊百姓茶馀饭后口耳相传。

    真正的她令人厌恶,却又恨不起来,向隻猫儿率性而为,来了兴趣便逗弄几分,找到新的玩意儿,毫不犹豫扭头就走,挠了他满身抓痕,事后装作无辜,跟小白一个样,果然什么样的主人养什么样的宠物。

    -----题外话-----

    珍珠,好想要。

    第十六章欣慰

    他说:「伤未好全,药不可停,万一再烧起来,小姐又要受难好些日子。」

    猎户莫约叁十来岁,兴许是独居深林太久,全身环绕着与世俗脱节的气息,正确来说「是个疯子」,李玄贞醒来时抱着凤别云搁在河水中间一个凹型大石,恰巧将两人困在其中,而猎户那时在溪边四隻伏地向隻伺机而动的野兽。

    而李玄贞像是训兽师一般,不断与他沟通,说了莫约两刻、河水冻得他失去感觉,猎户这才敛去敌意,转而投向好奇的眼神,然后转身跑入杂草丛生的林间。

    李玄贞先是喊住他,不见他停留,只能抱起凤别云匆匆跟上,一路李玄贞分神观察四周,没有人类的痕迹,判断这里应该是不会有人来的「荒郊野岭」,他横抱着凤别云穿梭在树林间,凤别云面色苍白的像一张纸,彷彿风轻轻一吹便能将她刮走,浓稠的鲜血染红了李玄贞半身布衣,怀中的人呼吸越发虚弱,于是他加紧了脚步。

    最后猎户将他们引至这间木屋,李玄贞谢过四脚伏地的猎户后推门而入,里面比想像中来得好上许多,虽然陈旧东西却很整洁,找不到一丝灰尘。

    猎户站起身,以正常人类行走的方式进入屋中,他推给李玄贞一个木箱后,转身离去,速度之快,不给李玄贞道谢的机会。

    李玄贞打开木箱,里投放着叁迭整齐的衣衫,一迭女子、一迭男人、一迭孩童。

    替凤别云换好衣裳后,门外传来敲门声,李玄贞开门不见人影,只见门口有框竹篮里头摆着洗好的药草。

    过了半天,猎户抓着还未死透的野鸡站在门口,将鸡塞到李玄贞怀中,他脸上带着奇异的笑容,用生涩的语气说道:「儿子吃...」他尝试将鸡塞到他嘴里:「爹爹餵你。」

    「...」李玄贞满嘴鸡毛还有些鸡血的腥羶味:「谢谢...」

    也许是凤别云固执认他为夫君在先,所以猎户自称是他爹时反而能自如应下,李玄贞从凤别云那边学到「别跟一个神智不清的人起争执」。

    猎户衣衫褴褛,头发许久未打理都结了块,鬍子杂乱生长,脸上显露出的皮肤盖着黑土,只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