谢良钰入乡随俗,反正他心里早定下:若日后梅娘仍愿意跟他,定要再补办一次更盛大的婚礼的。

    小伙子长得倍儿精神,如今穿上亮色衣衫,腰间系上耀红的腰带,顿时更衬得面如冠玉、气质雍容起来,谢虎愣愣地看着他好像变了一个人的哥哥,总觉着大哥今日看着,就跟头听见说书先生讲的那些风流天下的人物似的。

    尽管以他的小脑袋瓜,尚且还不能理解什么叫“风流”呢。

    前来帮忙的的几位伯娘也都笑吟吟地看着谢良钰,眼中不免有几分惊叹——她们早先还是对族长的安排颇有微词的,谢良钰这些年在村子里名声太臭,浑似一块烂泥扶不上墙,没人想跟他扯上关系,不过现在一看……倒真是有几分样子的。

    俗话说浪子回头金不换,也许族长就是眼光老道,能看出这小子却是从此改邪归正了呢!

    人不多,那只本打算用来煲汤的老母鸡幸免于难,大公鸡被揪着脖子宰了,几个妇人在锅里烧开了水,将整只鸡放进去,依次加入葱姜调味料,用大火炖煮,煮开后撇去血沫,快刀斩开、刷油爆炒,浓郁的香味儿很快飘满了屋子。

    这样处理出来的鸡肉既有炖出来的酥烂软嫩,又足够入味的香,虎子很快抛弃了哥哥,搬着小板凳守在厨房门口,脚下生根一样不走了。

    第22章

    中午简单请来帮忙的人先吃过饭,又忙了大半日,快傍晚的时候,谢良钰终于出发去洛家迎娶洛梅娘了。

    他除了谢虎以外再没别的亲人,谢承德便叫了谢常青过来陪着迎亲——族长家的精英长孙对此颇本来不情愿,早上过来时候还眉毛不是眉毛的,结果在屋里瞧见谢良钰摞在墙角的一沓手抄本,态度顿时来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。

    谢良钰放在显眼处的都只是常见的大路货,谢常青平时是买得起的,可让他震惊的,却是纸上那一笔风骨雍然的字。

    “这……这都是你写的?”

    “荒废多年,笔意粗疏,想来难入表哥法眼,”谢良钰谦逊道,“闲来无事,写几个字卖钱罢了。”

    谢常青睁大了眼睛:他用心读书这么多年,即使力有不逮没考上秀才,可眼力还是有的,三郎这笔字,他竟看着比学堂里的先生还要端正秀丽几分!

    就这还粗疏?纯粹是欺负人嘛!

    他捡起那些精心叠放的手稿,细细翻过一遍,只见字体圆融端秀,从头至尾好似拿尺子比着量过,干净齐整,简直比书店里卖的印刷本更漂亮!

    这三郎……约摸还真是个天才啊。

    谢常青本有几分“文人相轻”的心理,再加上对这个幼时有神童之名的表弟荒废自己恨铁不成钢,向来看谢良钰不顺眼,可如今见到他的本事,心思却顿时变了。

    他从小家教严,本性也不坏,妒贤嫉能的心思是没有的,谢良钰有地方强过他,反倒让他有些尊重起来。

    当下脸上便带出了笑意,跟着谢良钰去迎亲的时候,脊背都挺拔了三分。

    谢良钰忍不住为这个“单纯”的表兄摇头笑笑,眼睛也亮起来。

    他还挺喜欢跟这些没太多花花肠子的人相处,梅娘也是,谢常青也是,与他们处着舒坦,不必时时想着些勾心斗角,更不用时时提防着遭到算计——而投桃报李,对这种人,他也是愿意多些耐心去善待的。

    他们很快走到洛家,吴氏在院子里等着,算是送梅娘出嫁——作为名义上的母亲她不得不来,本身依着当地的风俗,新娘子该由兄弟或娘舅背出门的,可梅娘生母家中无人,洛青还重伤着,吴氏更不会委屈娘家兄弟来伺候这个便宜闺女,于是梅娘便便只一方红盖头孤零零坐在房中,等谢良钰来领她回去拜堂,便算是出嫁了。

    谢良钰今日心情好,一两个铜板的喜钱一路上散了不少,到得洛家门口,也给了梅娘同父异母的弟弟两枚,于是有乡亲和小孩子一路跟着他们,倒也是热热闹闹的。

    “还别说,谢家三郎打扮起来倒人模人样的,这样瞧着与洛家姑娘挺般配。”

    “人靠衣装嘛……他那身衣裳上镇里买的吧?定然不便宜。”

    “梅娘身上也是好料子呢……”

    “看来他俩感情倒真是好的,梅娘能干,日后该也能将日子过顺!”

    “难呢……谢良钰那败家子儿,卖了他娘老子的地充场面,绣花枕头一包草,这一场喜宴花费不少,以后没着没落的,还不知道要怎么苦。”

    “唉,可惜了……”

    人群中的窃窃私语虽然压低了声音,却也有不少传进了谢良钰的耳朵,他并不以为意。左右那些人说的是原身,与他不相干。

    至于他们今后日子过得如何,这些人总能看见的。

    他用一条喜绸牵着梅娘,两人拜了堂,再将人领进新房,自己又出来,招呼开席。

    做好的菜一道道被端了上来:红烧肉、土豆炖鱼、红烧蹄髈、羊肉烩面……最后还有一只只圆胖胖白嫩嫩的饺子,食物的香气溢了一院子。br /