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棠书屋 > 都市小说 > 这烫嘴的爱情 > 分卷阅读7
    ,我喜欢传统的漂亮姑娘,说着自己也后知后觉地奇怪上了,低头看了看,试图拉裤链,太大没塞得进,失笑道,估计是想到你是个不喜欢男人的女人,感受到挑战,兴奋了吧。

    我冲他抛了个媚眼,谁说我不喜欢男人的,我只是喜欢女人,又不是不喜欢男人,说着故意意味深长,不然你以为我为什么在你旁打转。

    他目中有惊吓闪过,又很快覆上调戏的坏笑,是嘛,那你敢不敢……

    敢。

    试了。

    我们嘴巴连着嘴巴,又勾芡着银丝技巧性地缠绵,直至两人都用光了推拉技能,喘息分开。

    望着天花板,我夸他还不赖,白若兰应该找不到更好的体验了吧。

    前半句他跟着笑,白若兰名字一出,他又止住了笑,声音沉到地板下,沙哑地说,你怎么知道。

    次日起来,我们没有尴尬,毕竟昨晚交流了一□□验,他问我和姑娘都做些什么,我问他和姑娘都做些什么。

    以前他和白若兰在一块儿的时候特乐意跟我说他们的细节,我还羞于听,现在好了,他彻底不提具体的人物,我反倒想问他,是不是白若兰啊。

    公孙出国前,很多人去送行,人缘摆在那儿,其中包括苗凌风和我。公孙和苗凌风被起哄,热吻,他两大大方方,搂着,吻着,末了还意犹未尽地嘬了两口,像极了恩爱情侣,这不免让我联想到12小时临行前,酒酣耳热,公孙说,我发人人了,你说她会来送我吗?

    “做梦。”

    “也是。”

    我们没有提起她是谁,但又都心知肚明。

    我在公孙回国前见到的白若兰,我陪新女友去试镜,碰到白若兰一身利落简装领着两个姑娘,贴心地弯腰帮她们整理裙角,温柔地指导她们进去后的注意事项,见她们紧张地绷紧背脊,玩笑轻拍,“干嘛呢,愁眉苦脸的,面不上没事,还有下一个呢。”

    不过三年光景,她彻底甩脱红衣摇铃时期的惊艳与生涩,脱胎成吸睛的都市丽人模样。

    美还是美,但少了横冲直撞。

    我染了一头绿毛,彻底Tom Boy风格化后,比之她的变化要厉害得多,她先没认出我,后来听我跟女朋友说话,才由中性的声音识出我。

    “好巧。”

    她自然得好像我不只是她前任的好友。

    “今天我真好运。”我冲她抛了个媚眼。

    经过一两轮的社会毒打,再也不像过去大喇喇地称姐道妹,她身着墨绿海马毛毛衣,整个人温柔暖融融的,话题都是她抛的,我随口敷衍着答案,全心纠结要不要提公孙。

    公孙是我们的唯一的连接点。

    可直到面试结束,她手下的模特面试结束,她随口许诺有空约,我傻乎乎点头,我也没说得出口。

    电梯门合上,我没管时差,打了电话给公孙,他正在弄毕业论文,焦头烂额。

    国外念书,水平一般的都会念商学,这几乎留学圈是默认的,可即便是这样,他应付功课都有些困难。

    他反应了一会,听筒里猛地传来纸张哗啦的合书声,难得大脾气地说,关我屁事。

    待他应付完学业,回国与我道歉,我已经不小心打入了白若兰公司内部。

    她现在身价挺高,跻身国内一线的平模,电视广告拍了几十个了,我赶紧上网查,人家贴吧都几万粉丝了。

    不是行内人,不懂行内事,长得美的人就是比别人机会多,我咕哝了句,很快被女友反驳,她说,都说白珊妮有个大款男友。

    好吧。美人果然机会多。

    公孙回来那天是他几个大学室友去接的,我以为苗凌风退出了历史舞台,没想到,洗尘宴上,她搂着男友高调出场,红唇皮衣马丁靴,酷得不行。

    “嗐,这戏有意思。”我推公孙,他瞥了眼,扯扯嘴角,“可惜没人陪她演。”

    要说薄情,公孙挺薄情,苗凌风上位没多久闹腾不休,还劈腿了,似乎以为公孙戴了绿帽会情深,公孙直接借口掰了,耳朵清净。

    “你不是喜欢征服吗?”

    “年纪大了,就想安安稳稳。”

    话音落下,余音还未消,他连续两天来摄影棚接我和女友,我没车,每次都打车,我问他这么殷勤干嘛,想泡我马子?

    女友捧起脸蛋,惊喜附和,“真的吗?”

    公孙弹了她脑门,“你老公舍得就行。”

    功夫不负装逼人,第三天白若兰在,白色V领线衣,简单的直筒裤,低调如寻常工作人员,她说来了妆发都要重新弄,穿品牌提供的衣服,打扮了也白搭。

    他们没说话,对视一眼,公孙发动车子,就这么开出了摄影工业园。

    女友嗅到不寻常,问我有故事?

    公孙把着方向盘玩笑,一个悲剧。

    当晚公孙拉我去酒吧,我有点害怕,我觉得我进去了就没法清醒着出来,和白若兰有关的事总会让场面失控。

    有些人不在江湖,